長沙駕??颇咳荚囆碌脑u判標準
作者: 長沙交警部門 來源: 長沙交警部門 時間:2021年12月25日
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:
上車準備;起步;直線行駛;加減擋位操作;變更車道;靠邊停車;直行通過路口;路口左轉彎;路口右轉彎;通過人行橫道線;通過學校區域;通過公共汽車站;會車;超車;調頭;夜間行駛。滿分100分,90分及格。
哪些內容容易掉分?
據長沙交警部門介紹,科目三路考容易失分原因有三:一是增加了三個考試項目,即加減擋的操作、路口左轉彎、路口右轉彎;二是調整了相應的評判標準,即原來扣20分的項目調整為扣10分或100分;三是加強了人工評判權的運用,按照新規要求,實行考試員同車監督。
據了解,以前長沙科目三考試是計算機智能評判與人工評判輔助相結合,人工評判權相對小一點,但新交規之后,實行人工評判與計算機輔助評判相結合,提高了人工評判的權重,導致學員扣分變多。比如方向跑偏,以前后臺評判就不易發現,但現在同車監督,就很容易看出來,導致扣分。
科目三(以小型汽車、小型自動擋汽車等車輛為例)
一、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評判為不合格:
1.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;
2.遮擋、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;
3.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;
4.不能正確使用燈光、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;
5.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大于30CM的;
6.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;
7.單手控制轉向盤時,不能有效、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;
8.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,方向晃動,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;
9.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、速度的;
10.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,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;
11.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;
12.行駛中空擋滑行的;
13.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;
14.違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,影響交通安全的;
15.不按交通信號燈、標志、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的;
16.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;
17.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;
18.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;
19.爭道搶行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;
20.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;
21.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;
22.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機動車時,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;
2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,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的;
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、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;
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;
26制動、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;
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、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
28因觀察、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;
29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。
二、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1.駕駛姿勢不正確的;
2.起步時車輛后溜,但后溜距離小于30厘米的;
3.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;
4.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,不能及時糾正的;
5.起步、轉向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;
6.起步、轉向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停車前,開轉向燈少于3秒即轉向的;
7.轉彎時,轉、回方向過早、過晚,或者轉向角度過大、過小的;
8.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;
9.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;
10.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的;
11.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;
12.制動不平順的;
13.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,不按規定讓行的。
三、上車準備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不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,不合格;
2.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。
四、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2.車門未全關閉起步的,不合格;
3.起步前,未觀察內、外后視鏡,未側頭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4.啟動發動機時,變速器操縱桿未置于空擋(駐車擋)的,不合格;
5.松駐車制動器起步,未及時糾正的,不合格;
6.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,但能及時糾正的,扣10分;
7.發動機啟動后,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的,扣10分;
8.道路交通情況復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9.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,扣5分;
10.起步時,加速踏板控制不當,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,扣5分;
11.啟動發動機前,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、后視鏡、儀表的,扣5分。
五、直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方向控制不穩,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,不合格;
2.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不合格;
3.不適時通過內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,扣10分;
4.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扣10分。
六、加減擋位操作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未按指令平穩加、減擋的,不合格;
2.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七、變更車道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變更車道前,未通過內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2.變更車道時,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。
八、靠邊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停車前,不通過內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2.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后,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,不合格;
3.停車后,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,不合格;
4.停車后,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5.下車后不關閉車門的,不合格;
6.停車后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于30厘米的,扣10分;
7.停車后,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,扣10分;
8.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的,扣10分;
9.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,扣5分。
九、直行通過路口、路口左轉彎、路口右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,不合格;
2.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,轉彎通過路口時,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3.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,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,不合格;
4.左轉通過路口時,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,扣10分。
十、通過人行橫道線、學校區域、公共汽車站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,不合格;
2.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3.未停車禮讓行人的,不合格。
十一、會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,不減速靠右行駛,或未與其他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,不合格;
2.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,不合格;
3.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,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,不合格。
十二、超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超車前不通過內、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2.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,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;
3.超車時,未側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,不合格;
4.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,不合格;
5.超車后急轉向駛回原車道,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;
6.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,不合格;
7.當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,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,扣10分。
十三、調頭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,不合格;
2.調頭地點選擇不當的,不合格;
3.調頭前未發出掉頭信號的,不合格;
4.調頭時,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,扣10分。
十四、夜間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:
1.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,不合格;
2.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3.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,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,不合格;
4.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,不合格;
5.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6.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,不合格;
7.在有路燈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8.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,不合格;
9.進入無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,扣5分。